因士多店地處較偏僻地帶,人流量少,生意慘淡,為吸引更多的顧客前來光顧,順便賺點“外快”,老板劉某打著做生意的招牌,在士多店內設起了“六合彩”賭窩。 近日,被告人劉某被我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1萬元。
經審理查明,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11日期間,被告人劉某以其位于我區(qū)某工業(yè)區(qū)的士多店為據點,為非法“六合彩”賭博網站擔任代理,并接受多人投注,共接受20多萬元的投注額,并負責與上莊定期進行輸贏賠付,從中獲得賭博網站的利潤分成共約人民幣1萬元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劉某為牟取非法利益,開設賭場,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。結合其歸案后能如實交代犯罪事實、認罪態(tài)度好、有悔罪表現(xiàn)等情節(jié),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。
非法“六合彩”因其賭法簡單、投注方式多樣、賠率高、誘惑力強等特點,早已在各地迅速蔓延,導致各類社會問題層出不窮,甚至誘發(fā)盜竊、搶劫、綁架等刑事案件,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,希望相關執(zhí)法部門能加強稽查力度,加大對莊家、賭頭、賭窩的打擊,將莊家、賭頭、及開設賭窩者繩之以法,以凈化社會風氣。同時,各位市民也應遠離賭博,“一夜暴富”和“投機”的心理是不可取的。(劉愛群 張斯荷 鄧洪政)